在上海,每年都会有很多公司因为地址变动却没去工商局办理地址变更手续,或者是使用园区放在地址被工商局检查到不在此地址上办公而移入工商异常名录。无论是哪种问题导致,都是要及时处理的,出现地址异常问题却长时间不处理会变得非常严重,本来非常好处理的一件事也变得复杂,严重的还会影响征信。将受到工商部门处罚。那么遇到公司异常名录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1、原地址直接解除:如果公司现在实际办公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并且公司有相关人员在此处办公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局会之后会通过上门或者发送公函的方式,来检查实际地址的真实性。如果检查顺利的话则经营异常将在5个工作日左右得到解除。
2、通过变更地址解除:如果公司现在实际办公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不一致,就需要我们前往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也可以选择在网上进行变更地址,然后到市场监管局去领取营业执照,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审查没有问题的话,5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恢复正常!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司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交的材料:企业申请移出工商异常名录的报告。报告应写明申请机关、被列入原因、申请移出的理由、材料真实性承诺等,落款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委托书(介绍信)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变更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或在原登记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根据检查需要,要求企业提供的其他材料: